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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的通知

    2016-06-15 14:15:00   来源:其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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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好的了解和参加我省2016年10月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考时间及专业、课程

      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时间:2016年10月22日--23日,每天每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开考专业及课程详见龙招港网站。

      二、报名、报考时间

      1.新生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9月9日。

      2.在籍考生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016年7月18日-9月17日(凡新生注册报名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即为在籍考生)。

      3.受理新生报名点:各市地及县市区招考办,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4.实践环节报名及考试:按照“黑龙江咨询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16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考生如需咨询可直接与有关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办联系。

      5.考试成绩查询:网上查询成绩可于2016年11月15日后,登录“黑龙江咨询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查询。

      三、报名及报考条件

      1.新生首次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均需本人到考生所在地的市县区招考办现场采集自然信息(须持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现场获得准考证号并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A.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凭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资格审查)。B.我省自考专科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凭我省自考成绩单办理资格审查)。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凭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办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准考证号,并由考生上网进行课程报考(具体工作由各市地招考办安排)。

      2.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考课程。其中2004年下半年考试前已取得一科及以上合格科目,但以后一直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报名。

      3.从2015年起,我省自考本科二学历新生信息采集报名工作全部归由所属市地招考办受理,并由市地招考办受理各主考学校组织的集体报名。网上报考省统考课程系统已专门为本科二学历考生开设单独报考窗口,凡报考省统考课程的本科二学历考生(在籍老考生持原准考证号码即可),可由高校决定组织集体或由考生个人通过网上选课缴费报考。

      受理本科二学历新生信息采集必须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招考办不受理考生个人报名,并严格按规定的号段发放准考证号。学校组织集体报名时,需向市地招考办提供加盖指定学校成教院公章的名册,由市地招考办进行信息采集(可登门服务),同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本科在校生)进行网上认证。

      4.自2016年10月自考报名起,部分专业暂时停止接纳新生报名,同时,自2018年起不再安排这些专业的课程考试。自2019年起,凡已停考的专业均不再颁发其专业毕业证书。与此同时,自2016年10月起,恢复开考个别专业。详见《关于自学考试部分专业暂时停考的通知》和《关于恢复开考数控技术等四个自学考试专业的通知》(已发布)。

      5.报考石油工程(独立本科段)、石油工程(专科)和化学工程(独立本科段)三个专业的新生,需到东北石油大学成教院自考办报名,由该院到指定的招考办集体报名。

      6.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一个新的准考证号,如报本科专业须重新审查本科资格。取得一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为便于及时与考生沟通,要求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后必须在“考生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以便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与之取得联系。

      对上网有困难或不具备独自网报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在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申请网上报考,各级招考办务必做好支持服务工作。

      7.报名点将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读取考生自然信息并将考生信息存入考务系统中,同时采集考生头像信息。报名时采集的自然信息也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信息,一经确认不予更改。在信息存盘之前打印出“考生报名确认单”,且必须由考生本人核实、签字负责。

      8.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网上缴费。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农行网上银行,办理“证书客户支付”业务,缴付报考考务费;进行集体报考的助学单位,需将考生的考务费存入农行金穗卡,到当地支行申请“网上银行注册用户”,支付考务费时选择“证书客户支付”;有困难的考生,可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用报名点账号登录网上报考系统,受理报考并收缴考务费。各招考办可以用工作人员个人身份办理一张农业银行的金穗卡,将收缴的考务费存入此卡,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此类考生的考务费。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

      四、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由考生本人(新报名考生和原在籍考生)于2016年10月10日起登录“黑龙江咨询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和座位等。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及考籍工作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地招考办负责,免考由市地招考办受理并初审,省咨询考试院审定。

      1.资格审查。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须交验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发放准考证号。

      2.省际间转考、合档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考生转往外省考籍档案事宜,并同时办理外省转入我省考籍档案的合档事宜。省咨询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个人办理考籍档案的转入、转出及合档事宜。

      市(地)招考办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9月5日,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合档的时间为:2016年9月15—9月28日(该时间是根据国家统一平台管理确定的)。

      3.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16年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以及办理毕业证书具体安排,将在11月15日自学考试公布成绩的同时通知。证书验印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受理报名的市、县(区)招考办负责向考生本人发放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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